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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税务与市纪委联络互通 建立“五个工作机制” 日期:2018-12-28
为加强地方纪委对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促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天水市税务局与天水市纪委建立了“五个工作机制”。 一是工作联络机制。市纪委指定特定的纪检监察室和市税务局纪检组共同作为工作联络的牵头部门,负责日常联络及案件查办、线索处置等工作的交流协调。双方及时互通税务系统有关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及重大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各县(区)税务局党委和各县(区)纪委一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联系。 二是信息通报机制。市纪委对发现或者收到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的有关税务系统处级(含)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在适当的范围内适时向市税务局党委通报。由市纪委对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的,在作出党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前,以适当方式通报市税务局党委。 三是协作办案机制。市纪委交由市税务局纪检组立案查处或需协查的案件,市税务局纪检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办,重大案件在市纪委指导下立案查处或开展联合办案。市纪委把市税务局纪检组作为市纪委办案的一支重要力量,市税务局纪检组积极参与市纪委组织的办案工作,以此代培代训市税务局的办案人员。市税务局纪检组在自办案件调查过程中,如遇到复杂的业务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市纪委请示汇报,市纪委给予指导和支持。根据案情,如有必要,市纪委协调公安、检察、金融等相关部门或地方纪委协助调查,也可采取联合办案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凡需要税务部门支持的,市税务局纪检组积极配合,并根据市纪委的要求开展相关协助调查工作。市纪委查办税务系统党员干部涉嫌违犯党纪政纪案件时,需要调取、查询有关信息或需要税务有关部门提供鉴定、解释的,各级税务局纪检组给予积极协助。 四是工作报告机制。市税务局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市纪委督办、转办案件的核查情况。市税务局将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向上级税务局纪检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一并进行报告。 五是交流培训机制。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与市税务局纪检组不定期召开研讨会、案例剖析会,研究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动向,剖析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问题,研讨已发生的案件,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完善预防措施。市纪委在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时,将税务系统人员列入参训人员范围。市纪委对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活动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 “五个工作机制”的建立,对加强地方纪委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提高税务系统人员办案水平、业务能力,促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五个工作机制"的全面开展,全市税务系统将进一步靠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反腐败力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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