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确保减税新政7月1日起落实到位
日期:2017-06-14
近日,国务院出台六项减税新政,给企业发展再添动力。其中的增值税税率简并、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等内容,对于涉农企业、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都是重大利好消息,对持续推动经济增长、助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石家庄市国税局组织税务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宣传调研,确保7月1日起税收新政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石家庄市丸京干果有限公司是赞皇县一家从事核桃产品加工销售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公司从种植户手中收购核桃,通过分拣、筛选,加工成核桃仁、核桃油等产品。公司今年一季度营业额实现200多万元。“按照新的简并征收政策,农产品税率由13%降到11%,给我们这种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预计一年能降税6万余元。”公司经理秦绪平说。
由于增值税有环环抵扣的特征,上游企业交税少了,会带来下游企业税负的增加,这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影响尤其明显。如何保证税负只减不增,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这意味着在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税负下降的同时,深加工企业能够实现税负不增加。
河北枣能元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红枣果肉饮品的深加工企业,年产饮料达1.6亿罐。公司经理肖建军说:“政策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也考虑到了,没有一刀切,保持原抵扣力度不变,我们不用担心税负增加,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
据赞皇县国税局局长李月斌介绍,赞皇县盛产核桃、大枣等农产品,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有38户,增值税税率简并在很大程度上惠及这些企业,预计可年减税200多万元左右。
此次减税新政的“红包雨”中,许多中小型创新企业也将尝到甜头。
石家庄嘉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设计、制造、销售轨道交通用风源系统为主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随着中国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企业自行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新设计前景非常可观。在企业转型升级中,通过减税措施,该企业用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公司财务主管葛玉洁介绍,2016年公司符合政策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共计280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税款70万元,如按照新政策规定,该项减免税款可增加至105万元,这多减免的35万元税款是国家给企业的实实在在的红包,这笔钱可以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同时也可以改善企业的现金流状况。
作为普通的小微企业,石家庄美施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这几年发展一直受惠于国家减税政策。2016年企业营业收入71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7.78万元,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4.17万元。企业负责人张瑞娜介绍,“按照新政策,小微企业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我们企业来说是大大的利好,今年我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很有可能超过30万元,如果按照以前规定,就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了。新的政策让我们能比去年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
石家庄国税局局长李军表示,一系列减税新政“红包雨”,体现了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可以不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为企业发展壮大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真正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