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地税局扎实推进国地税联合大厅办税服务 日期:2017-03-29
宁波市地税局以办税服务厅优化升级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国地税合作共建办税服务厅,积极落地办税便利化改革,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互设窗口建规范,一套流程打通两个窗口。在互设窗口的合作中,各地办税服务厅普遍以“业务联系单”为纽带,建立起了一套国地税窗口之间的服务规范。以代开增值税发票为例,纳税人凭借“业务联系单”先在国税窗口缴纳增值税,再到地税窗口完成地方税费的扣缴,最后领取国税发票。此举有效地解决了小规模纳税人、外出建筑服务企业门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问题,既方便纳税人办税,也确保地方税费按时足额入库。为避免纳税人排两次队,各地采取国地税窗口相邻设置、二次优先办理、内部资料传递等方式,加快窗口间业务转办。组建了联合导税志愿者队伍,全程引导纳税人办理国税、地税业务。全大市互设窗口的大厅,月均联合受理业务25000余笔,大大缩短纳税人跑两个大厅的办理时间。 共建大厅“五统一”,一个窗口通办两家业务。“五个统一”即“统一受理标准、统一办税流程、统一人员管理、统一大厅叫号、统一绩效考核”。国地税双方开展联合导税服务,共同执行“首问责任”,无论哪一方受理咨询办税,都“一带到底、全程辅导”。在人员培训方面,双方建立了窗口工作人员联合培训制度,相互学习对方业务,实战演练对方系统。在干部交流方面,国税、地税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一名科级干部均在对方单位挂职,共同协调开展合作事项。“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国地税业务通办窗口,派送业务骨干共同受理国地税业务,全力支持营改增后办税服务厅的业务变化工作需要,联合窗口仅7月上半月就联合受理发票代开业务5000余笔。 共享资源连基层,当地乡镇也办涉税业务。联合国税部门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协税护税网络,发挥国税、地税原有征管服务资源,在边远乡镇、海岛、集贸市场等地设立联合征管服务点45个,统一受理国地税业务。以下属慈溪地税为例,该局借力社会化力量深度整合国地税管理与服务业务,构建了“政府组织牵头、税务业务主导、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积极参与、财政经费保障、日常管理规范”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机制。通过配套驻镇税务管理组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协助税务机关做好协管范围内纳税人的户籍清理、行业典型调查、定额信息采集、纳税申报、税款催缴、发票代开等税收征管、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工作,已在慈溪18个镇(街道)组建了“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协会”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共建打通信息流,数据交互加强信息管税。在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过程中,一方面发挥地税部门在乡镇街道普遍设有分局办税服务厅的优势,为国税部门提供更多便民办税窗口;另一方面通过与国税部门的近距离合作,借助国税部门在发票管理等环节的信息优势,畅通双方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管税,确保地方税费的足额入库。在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地税工作人员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采集国税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掌握国税在个体工商户定额转自行申报的模式转变,及时调整地税管理方式;获取国税户管发票开具情况,掌握个体户超定额开具发票情况,及时征收超定额部分地方税费;共同加强《外经证》管理,互通企业外出经营情况,对未及时核销的外经证和未清缴的地税发票开展联合管理;国税部门还根据地税提交的企业欠税信息,采取限制供应发票等联合管控措施。 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多种方式,普遍实现了办税服务厅国地税合作共建。据统计,采取“互设窗口”方式,地税11个大厅开设国税窗口41个,占所在大厅窗口数的1/4,同时在国税13个办税服务厅开设地税窗口20个,平均每个国税大厅1-2个;采取“合作共进”方式,联合入驻行政政务服务厅24个,其中全职能大厅7个,窗口数157个,并有2个区局实现了整体入驻;采取“联合共建”方式,设立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2个,窗口数54个,通过办税资源的共管共享,实现更高了程度的服务融合。此外,还联合国税部门共同依托街道(乡镇)的有利条件,设置各类延伸服务点45个,开设窗口53个,为纳税人就近办税、便利办税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