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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3月起可电子报税 首次使用者须申请密码 日期:2017-03-08
《星洲日报》2月23日报道,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宣布,纳税者可从3月1日开始使用电子报税(e-filling)系统呈报2016年所得税报税表。该局文告称,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报税方式填写雇主报税表(E)、个人报税表(BE,没经商)、个人报税表(B,有经商)、居留报税表(BT)、合作伙伴关系报税表(P)、个人报税表(M,非居留)、非居留报税表(MT)和公会报税表(TF)。同时,该局提供电子报税系统和手机报税系统方便纳税人缴税。 文告指出,首次使用电子报税的纳税人必须通过内陆税收局的客服柜台申请密码。该局提醒纳税人,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4A条规定,2016年所得所有收入,如薪水、补习班、经商、佣金、任何买卖交易、租金等,都必须如实呈报内陆税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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