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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力不断提升 消费税迎来改革窗口期 日期:2016-09-12
今年以来,国内的税务改革动作不断,在5月营改增之后,当前消费税也迎来了改革窗口期。 有媒体报道,财政部门已经向国务院递交了消费税改革计划,且有消息人士称,财政部官员广泛支持在诸如日用化妆品方面的税费减免,讨论中亦包含对烟酒等消费品的税费增加,旨在为更多的企业减负。随着我国中产阶层不断壮大,不少以往被认为是奢侈品的商品如今已成为了必需品,可见消费者的购买力不断在加强,而这次税改讨论正是顺势而出。 与其他一些税种相比,消费税所涉及的利益群体更加广泛。 为什么这样说?这是因为低收入群体不用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或许也不怎么关注房地产税,但烟、酒、化妆品等日常用品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在流转税中设置的一个税种,主要用于调节“三高消费”,所谓三高,是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档消费品。消费税目前属于中央税,2015年我国国内消费税总额10542亿元,占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5.2%,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是我国第四大税种。从征税范围来看,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品油、小汽车等13个税目。其中,消费税收入主要集中在烟、酒、油、车这四大类,据统计,2015年超过90%的消费税来自这四大类。 尽管通过多次改革,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逐步扩大,但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调节的需要看,目前消费税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费模式的变化,消费将成为GDP中占比最大的部分,适时推动消费税转型是顺应经济结构性变化、优化税制的必然选择,消费税改革可谓是箭在弦上。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税目中的部分商品应该降税或者取消征收,如化妆品等;而一些新出现的没被纳入消费税的高能耗、高消费、高污染项目则应当得到重视,如过去没有的私人飞机,以及一直被忽视的塑料袋等会造成污染的日常用品。相比消费税征收的四大类行业,塑料袋等属于小税目,可贡献的税收收入也有限,对地方财政增收效果并不明显,但是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却可以改变一种消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环境保护。 有业内人士分析,改革后,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可能从生产环节转移到零售环节,这样计税依据可以扩大,税收或将继续增长。此外,消费税还有望从中央税变成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在增值税改革过程中,中央分成比例扩大,而地方财政缺口的增大将有可能通过消费税改革来弥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分税制存在着财权与事权不对等、不平衡的现象。一方面,中央税收收入在全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小。而另一方面,地方公共支出压力增大,尤其是在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公共责任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部财政支出的15%,而地方实际支出却占到85%。他表示,如果本轮消费税改革中将诸如实木地板、首饰珠宝等小的税目调整为地方收入,税率上也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定,酒类消费税也部分返还给地方,那么地方财政收入的境况将会大大改善。这对增强地方财力,进一步平衡财权与事权的对等,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消费税改革后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呢? 就目前已经流出的消息来看,烟酒的税率会相应增加。消费税改革之后,对普通人来说,最大的感受可能香烟、白酒的价格将有明显提高。目前我国的烟丝、香烟的税率大概在30%到56%之间,在世界上来算是偏低的,连世界卫生组织都建议我国提高烟草税率到零售价的70%,以控制烟草的销售。 此外,白酒的税率也可能有所上升。中泰证券分析师胡彦超表示,对于白酒行业,直接上调消费税率的可能性不大,更为合理的途径在征税环节上从生产端转向消费端,税基有所增长,税收从生产端征收转为生产、渠道、消费者共同支付。虽然消费税改革的正式文件尚未出台,但白酒行业整体税负加重难免。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改革中,一些高档服务也许会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过,具体有哪些尚未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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