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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升级项目(第一期)澄清公告 日期:2016-08-17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税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升级项目(第一期)(编号:201600160000)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3日 三、澄清内容: (一)关于超预算废标问题。本项目4个包的投标报价总和超过本项目预算,如果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将予以废标。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按照自身技术实力、实际投入等因素,客观合理报价。 (二)关于第1包(移动应用安全包)移动应用个数问题。税务系统当前主要以总局和各省局为主组织开发推广移动应用,随着“互联网+税务”行动的不断深入开展,移动应用类型将不断增多,税务总局和各省局也会对相关应用逐步进行整合,在本次项目服务期内移动应用数量预计不超过200个。 (三)关于第1包(移动应用安全包)评审标准中“资质”项有关问题。“移动应用安全检测、加固和渠道监控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每个证书3分,最多得18分。”是指:具有移动应用安全检测、移动应用安全加固、移动应用渠道监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中的任意1个证书可得分且最多3分;具有移动应用安全检测、移动应用安全加固、移动应用渠道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的任意1个证书可得分且最多得3分。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9.3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和资料”中,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变更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 四、澄清日期:2016年8月16日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人:孙伟,李晓伟 电 话:010-63410205,63417040 传 真:010-63410255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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