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县地税局三措施做好营改增后发票管理的衔接工作
日期:2016-07-14
四川省理县地方税务局采取三大措施切实做好营改增后发票管理的衔接工作:一是加强对辖区营改增后纳税人业务辅导培训,确保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满意的解答,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QQ群以及上门辅导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发票缴销清理要求、申报衔接等内容,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平稳过渡。
二是严格执行发票的使用期限。在我局2016年4月30日之前已领取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存量发票,只能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
三是积极做好已发放发票的缴销工作,并将已领用发票纳税人信息及时传递县国税局,国、地税共同协同督促纳税人按时缴销地税发票。纳税人将未开具使用完毕的存量发票按要求及时缴销,地税局及时核实收缴未使用的地税发票,同时做好发票的登记、造册、封存、上缴工作。确保国、地税发票管理工作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