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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限制欠税人高消费 日期:2016-04-21
近日,北京某房地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采取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高消费行为。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税务机关提请法院对欠税人采取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 这家房地产企业经查应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8819万元。因长期拒不履行纳税义务,大兴区地税局稽查局就罚款部分对企业催告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同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了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目前,北京市地税局已在门户网站公布56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并采用公函形式推送至21个联合惩戒部门。其中,有1家企业被金融机构暂停信贷合作并强制收回贷款;3家企业被财政部门列入惩戒期限长达2年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名单。 北京市地税局在全国率先采取阻止欠税人出入境措施。目前,该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对113户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成功拦截23名法定代表人,补缴税款1.13亿元。北京市地税局、国税局和公安局成立的税警联合办公室已联合侦破多起案件,累计追缴税款2.6亿元,刑拘涉税犯罪分子16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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