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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每年为企业减负270亿元 日期:2015-06-2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然而,虽是“例行”会议,但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可以说此次会议研究的这四件事,每一件都将对未来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一、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每年为企业减负270亿元 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我国社会保险费率高,素来为外界所诟病,企业希望“减负”的呼声一直很高。 就在今年年初,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专门对此作出解释:“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其他4项社会保险的费率之和约为12%,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近年来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失业保险基金有一定结余,我们也有比较强的支撑能力。未来工伤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将在总体上予以降低。”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今年3月曾这样表示。 时隔3个多月后,调低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的“允诺”如期兑现。本次国务院会议表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这是继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后,再次调低社保费率。 如果以上政策能够顺利落实,那么“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大红包”。 二、“互联网+”升级为国家行动,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的重大契机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会议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互联网+”这一新兴产业模式正式成为国家行动计划。 “互联网+”升级为国家行动,会带来哪些深远影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互联网+”应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进行自我变革,提高生产效率;二是互联网通过跨界融合不同产业,培育出新产品、新业态。因此,“互联网+”既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契机。李克强总理也指出:推进“互联网+”,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大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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