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
日期:2013-08-01
全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
8月1日零时,随着兰州陆康运输有限公司、甘肃广播电视总台、兰州金凤凰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代表在兰州市城关区国税局永昌路办税服务厅现场开具出全省第一张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和第一张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与全国其他21个省(区)同时顺利启动运行。
今年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是继2012年1月1日上海市试点和2012年8月1日扩大至北京等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为此,我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扎实稳妥地做好“营改增”各项试点准备工作。截至7月31日,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已分两批完成了纳税人信息移交和接收工作,国税部门共接收试点纳税人11894户,经逐户核实,确认纳入本次试点改革范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9621户,其中已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66户。开展“营改增”改革试点可惠及全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1万户以上,将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深入推进“3341”项目工程、稳定经济增长创造有利环境。与此同时,由于企业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成本构成不同,企业改征增值税以后可能会出现税收负担增减不一的情况,对此,我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加强跟踪分析,适时出台扶持政策,确保试点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