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营改增纳税户个体数量暂过半
日期:2013-06-06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获悉,截至6月5日,新疆国税系统共接收地税移交的纳税人24030户,其中企业11942户,占总移交户数49.70%;个体12088户,占50.30%。
在试点两大行业中,交通运输业9481户,占总移交户数的39.45%,现代服务业14549户,占总移交户数的60.55%。
据了解,随着对纳税人核实确认工作的不断深入,移交纳税人户数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已在全系统内搭建完成综合征管、防伪税控、货运专票等系统模拟环境,梳理修订征管规程,统一规范各级国税机关的涉税操作,为试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做好基础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关平介绍说,新疆“营改增”实施后,新疆的交通运输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将能充分获取改革红利,营改增后将逐步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用于经营性或资本性投入的中间产品和劳务的税收负担,相当于直接降低企业成本,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