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务系统打制售假发票获国家税务总局表彰
日期:2013-05-22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表彰2012年度税务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税总发〔2013〕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等145个单位和杨永增等185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新疆税务系统的三个单位: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个人:黄建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李依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卢树斌(和田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税务总局表彰。
据了解,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近期发文要求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及其他涉税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在各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恪尽职守,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做出新的努力和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