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收入拉动税收增长 前4月深圳国税收入达851亿
日期:2013-05-16
昨日上午,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2013年1-4月份,深圳国税总体税收收入规模达到851.27亿元,微幅下降0.1%。
据悉,扣除海关代征收入后,国税直接组织收入604.05亿元,同比增长15.7%。其中中央级收入685.21亿元,同比下降5.7%,减收41.51亿元;地方级收入166.05亿元,同比增长32.9%,增收41.1亿元,地方级收入增长迅猛主要来源于营改增新增收入因素的拉动。
1-4月份共计办理出口退税358.78亿元,同比增长5.8%。
深圳市国税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熊为介绍,深圳第三产业税收增长迅猛。
第三产业税收287.72亿元,同比增长31.7%,增长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金融业税收大幅增长。1-4月份,金融业税收136.22亿元,同比增长43.4%;另一方面受益营改增新增收入因素拉动,相关行业税收大幅增长。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税收10.9亿元,同比增长262.8%;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税收11.93亿元,同比增长112.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税收7.3亿元,同比增长95.7%。
熊为介绍,国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为4月收入增长支柱,海关代征税收减收规模最大。其中增收贡献最大的是国内增值税。其中增值税直接收入48.17亿元,同比增长30.7%。
4月份,企业所得税87.6亿元,同比增长7.6%,增收6.17亿元,占总体收入增收额比重达到31.3%。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车辆购置税也实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