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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宿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日期:2012-02-23
2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住宿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面提升我市住宿业服务质量,推动住宿业转型升级,加快全市住宿业发展。 《意见》中明确表示了发展目标实现住宿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以上,每年新增就业1万人,逐步形成一批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住宿企业集团和一批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特色住宿企业。 并且将有一系列保障措施,来促进我市住宿业的发展。比如,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住宿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绿色饭店、星级酒店、农家乐(乡村酒店)、连锁经营经济型酒店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排污费后,企业可申请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财政、环保等部门应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城市垃圾处置费的收取按照收费标准优惠5%;对优质服务示范住宿企业和市级20强住宿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贷款授信额度,并执行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物价部门应会同水、电、气等企业研究措施,逐步实行住宿企业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等。 我市某经济连锁酒店相关负责人张小姐表示,非常希望这一《意见》的出台能给企业带来真正的实惠,希望政府能尽快实施相关方面的优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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