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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办医免营业税 日期:2012-02-10
本(北京)市将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医疗服务市场。今后,本市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凡是社会资本能办的,政府不再举办。 今起在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紧紧围绕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政府鼓励方向、用地、投资、医保定点、财政补助、税收、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发展与技术创新、改进政府服务和引导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8条鼓励性政策。 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北京的医疗需求很大,政府应该是解决基本医疗的问题,把基本医疗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非基本医疗应由市场提供,特别是高端的医疗服务,应通过社会办医来解决。 目前,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有3000多家,占全市医疗机构的三分之一,提供的床位数和诊疗量只能满足市民需求的12%. 韩晓芳说,目前一些社会办的医疗机构公众形象差别很大,有些机构技术高和服务好,同时也有一些社会办的医疗机构散、小,技术和服务质量差。目前社会办医最重要的问题是“进不来”的问题,在鼓励社会办医的同时,本市也会对社会办医加强监管,引导和规范并重,让患者在这些医院、诊所看病更安全、更放心。 社会办医免征营业税 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政府医疗机构同价。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免征营业税。 解读此前,社会办医疗机构一直执行的是商业的用水、用电价格。与公办医院同价,将大大降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 每个鼓励方向后面都有跟进的引导政策,是一套政策组合拳。比如,有人愿意到远郊办非营利医疗机构,政府可以给予投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政府投资支持。这是以前从来没有的,是一个大的突破。 用地方面,比如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按划拨方式用地,也可以按协议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取得用地。 在税收方面,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免征营业税,捐赠社会办医的也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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