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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积极落实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日期:2012-02-07
自青海省提高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实施后,省国税局迅速采取措施,落实好提高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规定,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政策调整带来的实惠。 一是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各级国税机关采取措施,通过税收管理员深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宣传讲解政策、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张贴相关公告、应用纳税服务QQ论坛发布消息、利用《青海国税报》、《税务学习》等媒体刊发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讲解提高起征点政策。 二是全面核定个体定额。抽调业务骨干对所管辖个体工商户再次核定其定额,并及时做好未达起征点认定工作,确保后续纳税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密切跟踪核定情况。省局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后台检索查询、走访部分个体工商户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定额核定情况。据跟踪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国税机关定额调整及时,核定准确,经调整后约有97.04%的个体工商户未达到起征点,月减免税额为906.02万元。 四是加强后续管理工作。提高起征点后,各级国税机关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执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动态监控个体工商户定额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同时,切实做好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各项纳税服务工作,促进我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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