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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明年起二手房交易交多少税由评估系统定 日期:2011-12-07
从明年1月1日开始,买房要交多少税,不再按买卖双方的申报价格,而需按照评估价格计税。记者昨日从惠州市地税局获悉,惠州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从本月起在惠城区试运行,该系统设定了最低计税价格,并将从明年起在全市全面运行。 目的在于堵塞税收漏洞 据了解,目前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一般是根据评估公司评估价格进行征税,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买卖双方为了少缴税,在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低于实际成交价。 为了堵塞税收漏洞,从明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按规定到二手房交易纳税窗口递交有关资料,税务机关确认纳税申报后,启用惠州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对交易房产的价格进行评估。惠州市地税局税政科副科长刘慧周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是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每个地方的房子都制定了最低计税价格,以后二手房交易计税都与这个价格进行比较。 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不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按纳税人申报价格征税。但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则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如纳税人对惠州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一是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纳税额。二是由纳税人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证中心)提出房产交易价格认定申请,经重新评估和认定的价格,由征收机关核准后可作为最终计税依据。 买卖二手房可省评估费用 据悉,评估系统是由政府各部门提供以及实地调查取得的房产交易数据,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参考一系列价格影响因素测算出房产交易参考计税价格,评估值由计算机根据事先建立的模型自动生成,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房产交易前必须先去评估公司评估房产价值,需要缴纳房产总价0.5%的评估费,将来系统启动后,而纳税人只需通过惠州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核定计税价格,无需经过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房产价格,省去了一笔评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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