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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成个体户告别增值税 每户每年减负2178元 日期:2011-12-05
记者昨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近日全省大幅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全省新增18.5万户个体工商户免缴增值税。 据悉,湖北省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5000元和3000元统一调整到2万元,该标准达到国家规定各省自定起征点的最上限。同时,对按次纳税个体户的起征点,由原来每次(日)200元调整到500元。 截至去年底,全省国税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达48.34万户,此前达到起征点户数为22.98万,调整后达到起征点以上户数下降为4.48万户,只占总户数的9.26%,全省有九成个体工商户不用纳税。此次调整直接减免金额约为4.03亿元,平均每户年减免税额为2178元。 同时,武汉市国税局管辖个体工商户11万余户,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约占75%,预计全年政策性减税达到1.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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