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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税局发布缩差税收政策 日期:2011-12-05
近日,市地税局发布缩小三个差距的相关税收政策通知说从明年1月1日起,对持有效证明的三峡库区移民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通知说明年1月起执行的政策还有对“两翼”地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设立在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除外)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全部免征,由民族自治地区区县政府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对生态和扶贫移民取得的政府安置房免征契税;对农村居民购买且主要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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