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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万余个体户12月起免缴营业税 日期:2011-12-02
从12月起,纳税申报期内乌鲁木齐10682户个体户可以不用惦记着去缴营业税了,因为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让他们成为了“免税族”。不了解政策的纳税户也不用着急,为了让所有受惠个体户及时享受到这个好政策,由乌鲁木齐市地税部门印发的一纸《未达起征点通知书》正逐一发放至个体户手中。 11月3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在乌市沙依巴克区地税局友好北路税务所内看到,三四名工作人员们正忙碌地填写《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之后他们开始走街串巷,逐一逐户发放。发放到位的,他们会要求经营户签收《送达回证书》,这样就不用个体户到税务部门申请免税了。与此同时,全市所有税务部门都会在12月申报期结束前向纳税人发出《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据悉,根据财政部65号公告,缴纳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20000元;按次缴纳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300元-500元。11月18日,自治区地税局召开全区营业税起征点政策调整视频会议,宣布我区也将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2万元,按次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500元。因此,乌市又有6467户个体工商户可免缴营业税,使乌市免缴营业税的个体户破万,达到10682户,占乌市个体户总数的89.78%. 乌市地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调高营业税起征点,乌市将每年新增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754.07万元,个人所得税737.7万元。同时,由于增值税起征点也调整为2万元,使市国税局、地税局共管户新增28235户,成为未达起征点个体纳税户,新增年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023.44万元,个人所得税7590.5万元,总计减征税额近1.2亿元。 按照规定,11月的营业税在12月1日至15日进行申报。为方便纳税户,乌市地税局已对征管系统进行了调整,凡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纳税户,税务局在批量扣税时就不予扣税。乌市国税局也进行了征税系统的内部调整,从12月1日起,凡能享受该项税收政策的个体户,不用去税务局,也不用担心被扣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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