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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改革试点 日期:2011-11-24
为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效率和服务效能,山东省财政在进一步完善原有“单位开票、银行收款”征缴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改革试点,打造非税收入征缴“信息高速路”和便民服务“立交桥”,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 一是刷卡缴费。目前,山东省已经选择收费比较集中、现金收入流量大的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试点安装POS刷卡缴款终端。市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商登记费等非税收入时,可直接持银联卡刷POS机完成缴纳,在执收窗口就可一次性完成开票、刷卡缴费、领取收据的全过程,极大地方便了执收单位和缴款人。 二是网上缴费。借助互联网,搭建非税收入“网上缴费”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即时完成开票、收费、缴款、入库等环节。目前,已在全省选调生考试、教育招生考试收费等进行试点。 三是自助缴费。在威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发应用了“交通违法处罚自助缴款系统”,在办事大厅以及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就可利用自助设备,一次性完成交通违章查询、电子自主缴款、违章处理功能,简化了办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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