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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近九成个体户免缴营业税 户均每月减290.7元 日期:2011-11-23
如果您在乌鲁木齐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未超过2万元,那么今后将免缴营业税及附征个税。商户在缴纳11月税款时,就将受益于此项政策。 记者22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地税局日前公布的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政策,乌鲁木齐又有6467户个体工商户将“加入”到免缴营业税的行列——这样,乌鲁木齐免缴营业税的个体户合计为10682户,占乌鲁木齐个体户总数的89.78%。 据了解,乌鲁木齐原有未达营业税起征点个体营业税纳税户4215户。 根据财政部65号公告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增值税暂行规定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缴纳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20000元;按次缴纳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300元—500元。 11月18日,自治区地税局召开全疆营业税起征点政策调整视频会议,宣布新疆将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2万元,按次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500元,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最高限额。 “新规执行后,乌鲁木齐每年将减征税额近1.2亿元。”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由于调高营业税起征点,乌鲁木齐将每年新增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754.07万元,个人所得税737.7万元。同时,由于增值税起征点也调整为2万元,使市国税局、地税局共管户新增28235户,成为未达起征点个体纳税户,新增年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1023.44万元,个人所得税7590.5万元,总计减征税额近1.2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从11月起,乌鲁木齐这10682户免缴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减免税额平均为290.7元。 据自治区地税局预测,营业税起征点上调后,全区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营业税纳税总户数将达到13.82万户,占全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营业税纳税总户数14.69万户的94%。其中,新增未达营业税起征点户为2.03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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