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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10月残疾人就业享受减免税623万 日期:2011-11-22
21日,记者从深圳市国税部门获悉,2011年深圳国税落实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该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显示出积极的引导作用。据统计,1-10月全市共办理减免税229.5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43.91亿元,残疾人就业享受减免税623万元,其他各类税收减免税185.55亿元。 在依法落实流转税优惠政策方面,在严格把好政策关的前提下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核审批速度,在用好、用足现行优惠政策上下功夫、出主意、办实事。前十月全市共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3446户次,退税总额22.36亿元;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税73户次,退税额0.26亿元;办理安置残疾人单位即征即退税43户次,退税额62.25万元。其中在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过程中,该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1-10月办理退税总额达21.98亿元,并在国家相关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出台后,急纳税人所急,加快工作进度,10月当月就办理退税9.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近300%。 在依法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积极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产业项目的发展。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该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户数为21763户,享受优惠金额达88.18亿元。其中,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优惠265户,金额10.73亿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5602 户,金额0.09亿元;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408户,金额49.47亿元,享受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优惠33户,金额0.1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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