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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地税局三分局实行所得税分类管理 日期:2011-11-18
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后,面对 “人少户多”、“人少事多”的现状,扬州地税局三分局利用有限资源积极探索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所得税征管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10月企业所得税收入776万元,同比增收427万元,增幅122%。 面对企业所得税税收占比低、查账企业税负低于核定征收企业且亏损面大等特点,该分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征收方式的确定、预警值的设定、动态指标的跟踪管理、征收方式的变更等问题,在2011年9月初出台了《三分局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 针对查账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明显偏低、且新办企业大多账册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现状,大力推行核定征收,建立查账征收企业预警体系,对所有查账征收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参照核率征收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税收征管现状,确定所得税负预警值。 稽核执行科对查账企业,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后一个月内,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复审,计算所有的所得税贡献率,向低于预警值的企业书面发出风险提示或约谈,至9月份《管理办法》实行以来,已发出36份约谈提示,并成功约谈20户企业,纳税人主动补缴税款约10万元,抽查核定征收企业30户。 纳税评估科对约谈后贡献率仍在预警值以下的企业实施评估,出具调查报告、做好台账;对于账册不健全、核算不规范的企业,督促纳税人限期整改,辅导其健全会计核算,整改结束后,企业能按照规定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等,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补交相关税款的,继续按查账征收方式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的企业,除必须认定为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外,转按核定征收管理。2011年1-10月以来累计评估200余户,评估入库企业所得税30万元。通过稽核日常管理、评估针对管理有效地强化了纳税人自主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降低了涉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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