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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前10月消费税收入增收2390万元 日期:2011-11-18
年初以来,内蒙古包头市消费税收入稳步增长,1-10月共计入库消费税18449万元,同比增收2390万元,增长14.88%。烟草制品批发业依然是包头市消费税增长的主力,金银、钻石及饰品零售行业成为包头市消费税新的增长点。 据了解,包头市的消费税收入主要来自烟草制品批发业、制酒业、以及金银、钻石及饰品零售行业,今年1月至10月卷烟消费税入库11168万元,同比增收1832万元,增长19.62%。酒类产品入库消费税5989万元,与去年持平。金银、钻石及饰品零售行业消费税入库1292万元,同比增收558万元,增长76%。 促使消费税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形势总体好转,企业效益日渐回升,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实现税金同比增幅较大。另外,国税部门在今年重点开展了对酒及酒精生产企业消费税专项评估工作和金银、钻石及饰品零售行业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并针对企业实施跟踪服务,对企业所涉及的税率计算、会计账务调整等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纳税辅导,着实解决企业遇到的疑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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