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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税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 日期:2011-11-11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规范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青海省国税局切实采取措施,遏制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虚抵现象的发生,堵塞管理漏洞,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提高农产品增值税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优化管理手段。着力提高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夯实基层税收征管各项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 ,实施以票控税。加强户籍管理,严格税务登记。进一步规范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实地查验工作。根据纳税人规模不同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和分类管理模式,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理与服务措施。重视运用“以票控税”管理手段,依法加强对发票的发放、领购、开具、保管、取得、缴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税源分析,深化纳税评估。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水平,利用信息化数据集中和信息管理的优势,以全面掌握税源基本情况为前提,进一步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判断,找准税源分析管理的方向和重点,及时发现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数据信息资源与技术、业务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的评估管理机制。通过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发现疑点问题、查找具体问题和原因、进一步改进完善评估指标以及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收购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四、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按照“资格认定、以票控税、以进控销、关联分析和预警评估”的征收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促进税源监控管理。同时围绕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管理要求强化落实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到过程督查、事后督查和动态督查相结合,加大责任追究和考核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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