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吉安市营业税按次纳税起点由100元调为300元 日期:2011-11-09
11月4日,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吉安市营业税按次纳税起点已由原先的100元调整为300元,增值税及营业税按月纳税起征点尚未确定,具体细则预计近期出台。 近日,财政部发布第65号令,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根据财政部调整方案,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至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至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为每次销售额300至500元,此方案自1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目前市增值税起征点实行的标准为5000元,营业税按月纳税起征点5000元。 据市地税局办公室胡主任介绍,国家将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到5000—20000元,换句话说,某个体工商户某月营业额不足5000元,税务局将免征他当月的营业税,如果调整为两万恐怕大部分工商业户都不用缴增值税了。当月收入达到规定额度时,即要求其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是扣除规定额度以后再计算缴纳营业税。 虽然说这个新的政策出来以后,将意味着国家税赋会下降,但是小、微企业得到了益处,这也是政府关注民生的一项举措。 此举旨在鼓励个人(个体工商户)自主创业、自主经营。 对经营规模较小,特别是对下岗再就业、自谋职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待业大学生创业以及处于起步阶段的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这次调整有助于扶持他们积累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