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主发地方债 免征利息所得税 日期:2011-10-08
据报导称,浙江省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80亿元(其中计划单列市宁波13亿元),将全额用于市县.且企业和个人投资的利息所得不征所得税. 报导称,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 报导援引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介绍说,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省本级不留,全额用于市、县(市),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向民生项目倾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 报导称,经统筹考虑市县综合财力、偿债能力和配套要求等客观因素,2011年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3.66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1.63亿元;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17.35亿元;生态建设工程1.98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4.88亿元;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27.5亿元. 此前路透已援引消息人士称,财政部已明确下半年将试行地方政府自主发债,首批确定的试点省市为浙江、广东、上海和深圳.总规模近3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