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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政局未制定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政策 日期:2011-09-09
近日,《经济参考报》抛出了一个房地产业的重磅消息,称有关部门权威人士近日透露,重庆正酝酿调整房产税改革方案,很可能会考虑扩大征收范围,即将需要征税的高档住房认定范围扩大。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 截至目前,重庆房产税已经实行7个多月,其实施效果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重庆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消息一出便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分析人士表示,已实行7个月的房产税政策对重庆房地产市场影响有限,这是此次酝酿调整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原因。 此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在5月28日公开表示,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平稳推进,但试点方案确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适度微调”,重庆将全力把此项改革试点到位。黄奇帆当时还对房地产综合调控的效果作了说明,表示重庆楼市已出现三大变化一是开发商造高档房的积极性明显下降,高档房建设量下降;二是高档房的销售量下降30%;三是高档房销售价格下降10%。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对相关传闻进行求证时,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听说过重庆正在酝酿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随后,记者又致电重庆市地税局,“我们地税局是负责房产税征管的,房产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由财政局负责。”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 “你说的这个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因为今天有很多媒体在问,我们正在核实相关的情况。”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房产税征收范围的调整政策是由我们来制定,如果房产税征收范围要调整,我们肯定会最先知道。” 这位负责人称,目前该政策刚刚推出没多久,还无法对整个政策的效果进行一个总体、宏观的评价。“今天咨询这个事情的人太多了,我们将尽快把相关回复在网上公布出来。” 截至昨晚7时记者发稿时,上述相关回复尚没有在网上公布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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