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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地税历时两月 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 日期:2011-09-08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 )有关要求,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历时近两个月完成了本单位201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确认了《关于驾驶员培训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1994]059号 )等114个文件为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宣布了《关于花垣县房产管理公司等房产管理单位各项收费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1995]198号 )等15个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废止或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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