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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个税新税法今天实施 180万人不再纳税 日期:2011-09-02
个人所得税新税法今天(9月1日)实施,我省180多万人不再纳税,纳税面降低20%以上,涉及资金近30亿元。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记者今天(9月1号)从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了解到,目前我省个人所得税的静态测算和数据库已经重新建立,个人和企业9月报税,10月全面进入操作层面。 据了解,我省个人所得税纳税面新税法修改实施后,由31.4%下降到7.5%,纳税人数由246万人降到58.75万人,将有187万的纳税人将不再纳税。根据2010年收入数据静态测算,个人所得税全年减收29.81亿元,减幅33.9%。按9月1日实施,今年9、10、11、12预计减收10亿元。 新税法实施后,工资薪金项目收入减少21亿多,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减少8亿元。这接近30亿元的税收全部返还给群众。个人收入在扣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后,每月收入在38600以下的个人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每月收入10000元的个人少交税款最多,为480元,每月收入3500元的个人将不再交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每月多收入1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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