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将推广二手房交易评税 日期:2011-08-24
“在太原试点‘二手房’交易评税的基础上,我省将推广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对‘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纳税评估,规避因‘阴阳合同’导致的逃税漏税问题。”昨日,山西省地税局税政一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按照要求,预计下月山西将在全省启动实施存量房交易评税技术,有效堵漏增收房地产交易税费,使“二手房”交易更加规范。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纳税人和房主通过私下协议,低报成交价格,形成“阴阳合同”的现象较多,对税收形成较大漏洞。 为了规避这一漏税行为,山西从2009年8月开始在太原先行试点,启动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经过三个月的测试,评估系统于2010年4月在太原市交易大厅征收窗口正式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截至2010年11月底,评税系统共审核纳税申报5357套,未真实申报交易价格的有5159套,所占比重高达96%,按系统审核确定的价格征收税款6174万元,比以申报价格征收增长59%,增加税收收入2300万元。 上述负责人介绍,房地产评估系统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三种评估方法。太原主要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即以附近区域内一个已经有交易案例的二手房为样板,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方法,用以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是否规范。 “评估系统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出现的逃税现象,同时,相关数据的建立,也为今后房产税改革提供了一定的信息支持,提前做好了准备工作。”上述负责人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