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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出台房契税征管新方法 日期:2011-08-18
今年4月以来,南京市地税局契税所打破征管旧格局,实施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流程前置,积极探索建立征管新方式。将契税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工作前置于登记受理环节,和办理产权证同步,在纳税人来到契税窗口交税之前,已通过电话告知其计税价格核定情况,保证及时与纳税人进行事前沟通。纳税人对核定计税价格有争议的,契税所可提前获知,并安排委托评估机构人员预先介入,通过上门核定、合理评估,及时征询纳税人意见,经纳税人本人确认无误,出具《存量房契税计税价格评估报告》。 存量房评估前置工作主要分三步走,一是发挥协作,采集税源。即借助房产局交易平台,调取记录好纳税人产权登记信息,加强税源管理;二是立足自身,统计数据。即依靠契税计税价格信息库已有信息,评估日常案件;三是依托中介,解决争议。即通过评估中介部门上门核实,解决争议案件,多维度、多方面地组织开展计税价格评估工作。通过建立新方式,一是方便了纳税人。保证了纳税人在领取产权证当日缴放心税,缴明白税;二是有效减少了以往契税窗口对计税价格核定争议的现象。由于对计税价格有争议案件预先介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棘手案件;三是有效利用资源,节约了纳税人时间,有效减少窗口纳税争议,获得了纳税人的好评。 目前,上述工作正在南京华侨路契税征收窗口试点,4月份至5月份共评估2817件,占当期存量房交易量的20.4%,后期将逐步在南京市四个契税征收窗口推广。 (今年4月以来,南京市地税局契税所打破征管旧格局,实施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流程前置,积极探索建立征管新方式。将契税存量房计税价格评估工作前置于登记受理环节,和办理产权证同步,在纳税人来到契税窗口交税之前,已通过电话告知其计税价格核定情况,保证及时与纳税人进行事前沟通。纳税人对核定计税价格有争议的,契税所可提前获知,并安排委托评估机构人员预先介入,通过上门核定、合理评估,及时征询纳税人意见,经纳税人本人确认无误,出具《存量房契税计税价格评估报告》。 存量房评估前置工作主要分三步走,一是发挥协作,采集税源。即借助房产局交易平台,调取记录好纳税人产权登记信息,加强税源管理;二是立足自身,统计数据。即依靠契税计税价格信息库已有信息,评估日常案件;三是依托中介,解决争议。即通过评估中介部门上门核实,解决争议案件,多维度、多方面地组织开展计税价格评估工作。通过建立新方式,一是方便了纳税人。保证了纳税人在领取产权证当日缴放心税,缴明白税;二是有效减少了以往契税窗口对计税价格核定争议的现象。由于对计税价格有争议案件预先介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棘手案件;三是有效利用资源,节约了纳税人时间,有效减少窗口纳税争议,获得了纳税人的好评。 目前,上述工作正在南京华侨路契税征收窗口试点,4月份至5月份共评估2817件,占当期存量房交易量的20.4%,后期将逐步在南京市四个契税征收窗口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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