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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试点公安交警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 日期:2011-08-11
继会计考试和工商收费等实现网上银行缴费后,山东省开始对公安交警非税收入实行电子化征缴试点。据山东省财政厅9日介绍,山东近期在临沂市启动公安交警非税收入征缴POS机刷卡试点,这一电子化征缴方式将逐步在更多地区推广。 目前,山东省在临沂市开展的公安交警部门非税收入POS收缴试点已取得成效。缴款人持任意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临沂市8个公安交警业务受理点的40余台POS机上,可在现场轻松办理各项缴费业务和交通安全罚款的缴纳。试点3个月以来,临沂市己有41689人次通过POS刷卡方式缴纳公安非税收入488万元,POS缴费率达到23.4%。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7月,山东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平均每天受理公安交通安全罚款4.2万笔,公安部门非税收入业务量占全省的60%以上。先进的银行电子支付手段融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后,行政成本将有效缩减,综合效率将显著提高。 在临沂市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山东省今后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公安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改革,扩大试点地区,并在出入境证照、户籍管理、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安非税收入项目上,推行POS刷卡、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化收缴试点。 山东省财政厅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着手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系统研发,于当年11月成功试点POS刷卡和网上银行征缴并取得成功,使山东省成为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非税收入POS刷卡和网上银行两种电子化收缴方式的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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