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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个税起征点上调 抚顺12万人受益 日期:2011-08-0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6月30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届时,我市将有12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近16万人,月收入3500元以下纳税人12万人左右,占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的近80%,调整之后,这部分人群纳入免除个税征缴范围,大幅度减轻我市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市民王先生说,对于像他们这样月薪在3000元左右的群体来说,一年可以减免个税900元左右。 此次个税起征点上调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三次调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已按照法律修改程序先后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1月1日起由8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这次个人所得税标准的调整,是国家为加强税收调节作用,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并考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也是国家政府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的具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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