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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全面开展房产税税源普查工作 日期:2011-07-27
根据财税[2010]121 文件规定,从2011年开始,对房产税计征过程中,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土地价值。为了确保此项政策及时得到贯彻执行,辽阳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从5月份开始在辖区内全面开展了房产税税源普查工作。 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领导亲自挂帅,认真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普查工作,成立了四个普查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落实相关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一是强化税法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宣传相关税收政策,逐一对每户企业进行“普查表”填写和计算的辅导,引导纳税人积极自查自纠。二是认真比对核查、全面查补漏洞。重点核查企业账面原值是否包含土地价值,争取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截至目前,实地普查纳税人129户,普查工作面达到了100%,预计全年可增加房产税1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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