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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调低 日期:2011-07-22
8月1日,福建省娱乐业将执行新的营业税税率。昨日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获悉,调整后的娱乐业营业税税率,除“网吧”、“游戏机”项目税率保持20%不变,其他项目均有不同程度下调,这让从事娱乐业的业主们欣喜不已。 在泉州经营5年多KTV的老板老蔡开心地说“减轻税负对公司今后的发展非常有利。”他算了笔账,税率调整之前,KTV是按照20%的税率缴纳营业税,2010年他三家分店总共缴纳营业税近80万元。而税率调整为5%之后,营业税只需要缴纳20万元左右,比之前减少了3/4。他说税负减轻后,他要马上更新一批音响设备,进一步改善环境,提高员工工资。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水平逐步提高,卡拉OK、音乐茶座、游艺等传统娱乐项目呈现出大众化消费趋势,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主要形式。娱乐业作为第三产业的一部分,扶持其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减轻税负就是其扶持的举措之一。据省地税局的相关人士介绍,娱乐业税目征税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网吧、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据了解,现行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是5%和20%两档,即 “台球”、“保龄球”项目适用5%税率,其他娱乐业项目适用20%税率。以游艺场为例,每100元的营业额将会有20元上缴税收。而调整之后,“网吧”、“游戏机”项目适用20%税率,“高尔夫球”项目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业项目适用5%税率。有关专家认为,目前,福建本土的娱乐业品牌较少,减轻税收负担意味着投资娱乐业的门槛降低了,这将会吸引更多人投资这一领域,有利于培育出一批有品牌、健康的娱乐业的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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