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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改革 地税或多收200亿 日期:2011-07-21
7月19日,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改革。至此,推进环境资源税改和优化产业结构等其他措施一道,成为“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呼吁10多年的环境税改革,正在提速。 据记者了解,环境税的征收方案早已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通过,目前已经上报至国务院,等待适时推出。 错过开征最佳时机?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等三部门向国务院提交的环境税方案,总共设计了高、中、低三种不同税率的方案。 “不管采取哪种方案,对于节能减排的作用都很有限,目前开征环境税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原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夏青表示。 夏青告诉 记者,上个世纪刚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时候,如果推出环境税,将会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带来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他还称,“无论时机,还是切入点,或是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费用收了到底能刺激什么,现在这些都还不清楚。” 另外,由于各地气候、经济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同样的污染量在不同区域带来的影响不同,很难与一刀切的环境税相协调。 此前,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公开表示,设计环境税的一个最大难点就是税基 (污染排放量)的确定,这应该由环保部门确定,还是由税务部门确定,尚无定论。 王金南同时表示,环境税的出台不宜急于求成,最好先进行试点。此外,哪些行业、企业应该纳入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征收的标准在哪里,这些尚需厘清。 吴健对此指出,对于环境税的作用不应理想化。作为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是一种末端行为,其对环境问题起到的只是软化作用。她进一步表示,想仅靠环境税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是不现实的,控制环境污染还是要从源头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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