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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30万人不用缴个税 10月拿的工资是按新法缴的税 日期:2011-07-0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天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地税局表示,既然《个人所得税法》已经确定施行时间,南京也肯定是从9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至于时间节点,昨天,南京市地税局表示,按照目前很多单位的工资结算惯例,9月份拿的实际上是上个月也就是8月份的工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是8月份的。 在国税总局出台具体的政策之前,对于“9月份执行新标准”的具体理解,应该是在10月份领取9月份工资时,也就是说在10月份扣税。 “不过,如果在9月1日前国税总局出台了具体政策,那将以国税总局的为准”,该人士表示。 那么,此次起征点的提高对于大家的影响究竟如何呢? “假设一个市民月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后为4500元,一个月就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220元,税收负担降低为0.67%。中低收入人群受益非常明显,因为税前收入4500元在南京的人数还是比较多”,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这样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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