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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商家企业送礼将缴个税 20%由送礼企业代扣代缴 日期:2011-06-30
“累计消费xx元,可抽取5000元大奖”这样的促销词随处可见,不过,今后,商家再进行类似吸引眼球活动时,可就得掂量着点了,还有1000元个税需要代扣呢。 6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有关通知,其中明确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除了累计消费额外抽奖所得,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外单位个人赠送礼品;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均需按20%税率缴纳个税,税款均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通知中最值得关注的一条是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这就意味着,以前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客户、然后把相关费用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来规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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