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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道地税四项征管措施确保“双过半” 日期:2011-06-21
今年上半年,湖南省通道县地税局紧紧围绕“保增长、强征管、强三基”的“一保两强”工作目标,落实四项税收征管措施,确保“双过半”目标的实现。 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税收的征管。把县境内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地方各税列入地方税收的重点范围。要求房地产税收一体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按照“领导负责,部门配合,信息共享、验票(税务监制发票)拨款,过错追究”的原则,对重工程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地方税收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加强发票管理。按照房地产税收管理原则,建设单位对外来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竣工结算时须凭通道县地税部门开具并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建筑专用发票。对建设单位违规结算造成税收流失的,地税机关则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属县财政拨付经费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结算工程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县财政在拨付经费时扣回,并上报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小税种征管。随着小税种收入占全局整体税收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和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干部忽视小税种征管现状得到改变,在争“抱西瓜”的同时,勤“捡芝麻”。今年各分局按要求建立了小税种动态税源台帐,对小税种实行动态管理。以台帐中的数据分析、对比,寻找当月小税种收入增减变化原因、工作难点、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在次月的中层干部会上将收入分析情况提出讨论,群策群力,以求解决问题的良方。通过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道路车辆税收协控联管以及“先税后证、先税后检、先税后审”的运行机制,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等小税种税收流失的漏洞得到堵塞,收入明显上升。同时完善小税种征管考核办法。各税整体收入同各小税种单项收入进度均作为考核指标,实行领导包干、科室联系分局包干的捆绑式考核办法。奖金按季兑现,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是加强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管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自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把自行申报工作具体落实到各征收管理单位。3月份地税一线干部深入到电力、娱乐、烟草和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调查了解情况、宣传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并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确保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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