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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需要临时用发票怎么办 日期:2011-06-14
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应先征税后开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单位和个人需要临时使用地税发票的,目前除餐饮、娱乐、广告、住宿业除外,需提供双方合同或协议以及申请代开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前往地税部门开票,无合同协议的可由付款方出具书面证明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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