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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税局存量房交易价格评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日期:2011-06-03
6月1日,居住在立山绥化街的王女士将自己40.68平方米房屋以每平方米2610元的价格卖出,由买方纳税1061.75元。随着鞍山市房地产交易大厅第一张《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和《税收完税证》的打印,房地产交易计税系统在鞍山市区正式顺利上线。至此,我市将彻底告别房产交易中的“阴阳合同”。 当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全国普遍存在着“阴阳合同”的情况。一些房地产买卖双方为了达到少交税费的目的,宁可承担交易风险,采取订立虚假合同(俗称“阴阳合同”)的办法,故意隐瞒房地产交易价格,偷逃税费。更有一些房地产经纪人从中作梗,获取“好处”,为房地产买卖人出“馊”主意,帮助“做”假合同,不仅造成国家税费的流失,而且还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市场显失公平。为彻底堵塞这一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辽宁丹东和浙江杭州经验的基础上,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的市场法估价技术核定二手房计税交易价格工作。辽宁省地税局作为全国先期试点单位于今年3月完成了评税软件的开发、测试工作,要求于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 市地税局在市房产局和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完成了软件上线前的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经过反复测试与试点运行,于6月1日全面上线正式运行。 在软件上线前接近一年的准备时间内,市地税局与市房产局密切合作,对鞍山市房产划分大小评税分区,共分7个区域,252个大评税区,510个小评税区,对住宅二手房的计税价格进行核定,把房屋价格精确到了每个小区每一幢楼每个单元,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楼层、朝向、面积、年代等参数进行评估系数调整。随着交易量的增加,可比实例录入数据库,使核定的价格更加接近市场价格。从此,全面规范了二手房交易价格的核定征税,促进税收公平在实际税收征管中的运用。这一方式的改变,在确定住宅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时,减少了人为因素的介入。办税环节公开透明高效,不仅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纳税环境,也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实现了即时申报、即时缴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房地产评税技术的完善,也将有效打击当前二手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进而从源头上监控税源,减少税款的流失,规范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征管秩序,促进地方税收的稳步增长。 据介绍,该软件是以计算机为依托,应用世界上最通行的房地产评估方法——市场法的评估技术,采取批量评估的方法,通过计算机自动评估与控制,对二手房计税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实行按照计算机自动产生的评估价格,税务机关据以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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