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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今年全年石油地方税预计征收68.4亿 同比增长50.7% 日期:2011-06-01
资源税改革为新疆地方石油税收增收加速,今年全年预计征收石油地方各项税收68.4亿元。 5月3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获悉,今年以来,由于资源税改革和国际原油价格高位运行,对新疆地税收入形成利好。据自治区地税局预测,全年预计征收石油地方各项税收收入68.4亿元,同比增收23亿元,增长50.7%。其中: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预计完成48.3亿元,同比增收23.2亿元,增长92.43%。 目前,新疆油气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确定,采取按实际征收率的办法计征。通过涉油地区地税局和油田企业的共同努力,油气资源税从量改从价征收政策已落实到位,总体上运行平稳。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己涉及全区11个地州市、33个县市,增加地方财力效应明显。 在新疆的经济结构当中,工业经济几乎占了50%,而在整个工业增加值中,石油石化的占比又超过50%。新疆作为国内重要资源接替区和能源安全大通道,石油和石化行业的起落向来引人瞩目。 今年一季度,国际油价从年初的每桶89.6美元上涨到至105美元附近,自治区地税局累计征收石油、天然气税收18.53亿元,增长两倍之多。 从2010年6月开始,新疆在国内率先试点实行油气资源税改革,2011年1月至4月,新疆油气资源税累计收入1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14亿元,同比增长575.52%。新疆油气资源税2010年比2009年增加了17.71亿元。 新疆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宁分析认为,新疆经济增长具有典型的“价格拉动型”特征,对石油及其产品具有很高依赖性的产业结构,使得石油价格变化对新疆社会经济的冲击力远远超过其他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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