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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督机制 日期:2011-05-31
财政票据是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为了加强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机制,按照财政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检查手段,加强对执行单位收缴行为的监管。
一是全旗各执收单位全部使用财政厅统一印制《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和《罚没专用收据》,取消并严格禁止使用以前自制的票据和一般收据。
二是规范了合作医疗办公室、医院、医疗和盈利性医疗机构等票据的使用管理,由市财政局确定医疗票据的印制企业,统一印制票据。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转,杜绝了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各单位严把票据入口关,确定专人负责,分清职责。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建立了计算机票据管理系统,确保票据不乱增开,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乱收费发生,保证市场秩序的有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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