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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查购房“纳税证明”买卖 日期:2011-04-29
纳税证明可买卖的情况从去年年底“限外”就已有出现,广州市地税局27日表示,已关注到全国一些大城市已出现通过伪造虚假证明骗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应对限购令的行为,并发现广州市亦存在类似的情况,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已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加强监管,对于同一企业为大量员工补缴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的,会严格审核其实际雇佣关系及工资薪金发放情况。 广州市地税局还表示,对虚构劳务关系、虚假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纳税人,将严格处罚;对虚开完税证明的购房者,将把名单通报给房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议取消其购房和贷款资格。 广州市地税局还将对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近期媒体披露涉嫌违法的中介公司,一经发现代办虚假补缴个人所得税,骗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将予以严厉打击,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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