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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地税局破解土地增值税征管难题 3年实现土地增值税6.82亿元 日期:2011-04-22
近年来,市地税局创新土地增值税征管机制,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为载体,按照“做好宣传、征‘足’预征、抓好清算、堵住漏洞”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一条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新路子,较好地解决了土地增值税欠税大、申报不实、结算不及时、税收偷逃严重的问题。2008年至2010年3年间,实现土地增值税6.82亿元,大大提高了征管效率。 土地增值税征收工作自开展以来,由于计税过程繁琐,税务人员难以掌握,纳税人不易接受,加上房地产开发、转让周期较长,情况复杂,一直是地税部门征管的薄弱环节。为此,市地税局在征管工作中创新思路,有效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该局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特别是征收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努力提高宣传和培训效果。通过宣传和培训,全社会对土地增值税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加关心和支持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税务人员熟练地掌握了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方式,纳税人进一步了解了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申报程序,营造了土地增值税征管的良好氛围。 同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该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创新宣传形式,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二是创新清算方式,提高纳税人自行清算的质量。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算效率。四是强化政策执行,确保清算质量,并强化税务检查,坚持以查促管。对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疑点的业户,坚决纳入税务稽查范围,查纠并举,以查促管,切实规范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2008年、2009年该局分别清算入库土地增值税税款1.23亿元和1.32亿元,分别占当年入库土地增值税总额的33.9%和54.88%。 此外,市地税局还坚持以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管为抓手,不断加强部门配合,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土地增值税一体化管理。2008年、2009年,该局通过“先税后证”分别征收入库土地增值税0.21亿元和0.23亿元,分别占当年入库土地增值税总额的7.5%和9.58%,有效堵塞了土地增值税征管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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