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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税一季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同比增5.36倍 日期:2011-04-13
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有关部门获悉,珠海国税第一季度组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6006万元,同比增长5063万元,增长达5.36倍,为地方政府带来1201万元的财政收入。 非居民税收管理对象为外国居民,涉及外国公司或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劳务所得,以及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投资性所得或财产转让等收益,税源跨国(境)流动性大、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管理难。对此市国税局加大政策宣传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非居民企业支付相关款项的扣缴税款登记和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等环节的监控,注重防范非居民企业通过低价、平价和间接转让方式减轻或规避纳税义务,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定期交换机制,力争应收尽收。 据悉,一季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3570万元集中在今年一季度汇缴;二是财产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所增长;三是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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