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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逾千套住房认定应征房产税 日期:2011-04-02
昨天上午10时至11时,一场热闹的税务局长网上访谈,拉开了本市“第2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短短1小时“网聊”,市民踊跃提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顾炬现场解答,最集中的话题就是房产税,以及与房产相关的其他税种。 上海房产税目前征收情况备受关注。顾炬现场作答时称,截至3月28日,全市税务机关共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0722件,开具认定通知书4549份,其中认定为应征税(包括全额征税和部分减免)的住房1017套,约占认定数的22%。按照本市有关征管规定,纳税人可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该年度的个人住房房产税。顾炬还表示,从昨天开始,原由财政征管的契税,将改由税务部门征收。接下来,税务部门将全力做好政策梳理、资料审核、计税价格核定,并编制个人住房交易操作指南等相关工作,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纳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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