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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突出“四字”推进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日期:2011-03-29
自去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开展以来,广安区地税局直属所突出“细、全、密、督”四字,早部署,早落实,推动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细”。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政策宣传短信、年度汇缴培训等形式,讲清纳税人需要承担的义务和相关的法律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根据纳税人需要,带表上门,“贴身”服务,辅导和帮助纳税人自行申报。二是“全”。 根据以前年度申报情况和当地经济税源结构特点,将高收入行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取得股权转让、财产租赁转让、股息红利等所得的人员作为跟踪管理重点,进行及时提醒,逐一核对、落实并分类建档,全面掌握年所得12万以上人员资料。三是“密”。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规范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录入、查询、传送等各环节的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涉税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督”。一方面,督促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在工资单上注明个人已扣缴税款的金额,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面,认真核实纳税人申报数额,严把申报质量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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